伊斯兰教、犹太教与基督教用了三千年时间,在三种语言、三块大陆上各自发展出自己的金融伦理。它们在很多事情上意见不合。但在“钱应该怎么赚、不应该怎么赚”这个问题上,它们的趋同一旦被看见,就相当惊人。三者都不禁止交易。三者都禁止同一类做法:放贷取息;对自己并无真实利害关系的结果下注;以及从一桩既不曾持有标的、也不曾创造任何新东西的交易中致富。永续合约、差价合约与高杠杆保证金交易这类现代工具,正好落在这一类里。
三种信仰,同一句告诫
每个传统都循着不同的路径走到了相似的结论——而这个结论是可辨认的。伊斯兰金融指出带杠杆衍生品的三个问题:riba(利息)、gharar(过度的不确定性)与 maysir(近似赌博的投机)。犹太律法用的是另一套词汇——ribbit(利息)、avak ribbit(“利息的尘埃”)、asmakhta(一项双方都没打算真正履行的投机性义务),以及《塔木德》对不属于 yishuvo shel olam(“安顿世界”,即产出真实价值)的活动的批评。基督教讲的是高利贷、管家职分与“贪财”,但底下的关切是同一个:一桩不产出任何真实之物、只是重新分配风险与金钱的交换。
这篇文章会逐一梳理每个传统究竟说了什么,附上你可以自行核对的经文与出处。我们不下裁决。我们只是把这种趋同呈现出来。
被审视的工具:永续合约、期货与差价合约是什么
要读懂这些宗教论证,你需要先用大白话弄清被审视的是什么工具。现货交易就是多数人说的“买比特币”:你付出真钱,收到真实的资产,可以把它提到自己的钱包,而且只有你自己的资金承担风险。
期货合约是一份约定:在未来某个日期,以固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某项资产。散户交易的加密期货多数是现金结算的,意思是从来没有任何真实资产易手——合约只是根据价格波动支付盈亏。永续合约是一种没有到期日的期货合约。为了把合约锚定在标的上,交易者之间每隔几小时互相支付一次资金费——依据市场持仓方向,多头付给空头(或反过来)。从经济实质上看,这笔资金费的作用,就是这份合成头寸上的连续利息。
差价合约(CFD)是一份私人合约,支付的是某项资产在开仓与平仓时的价格差额。资产从不交割;这份合约纯粹是对价格方向的下注。杠杆则是借来的钱,用来放大仓位规模——加密交易者动辄用上 10 倍、50 倍甚至 100 倍杠杆,这意味着 1% 的反向波动就能把仓位全部抹掉。
把这四者串在一起的,是它们“不是什么”:你从不拥有标的资产,你无法把它提走,这笔交易只存在于该场所的账本上。而这恰恰是三个传统瞄准的地方。
基督教的论证:高利贷、管家职分与贪财
在三者之中,基督教的金融伦理内部分歧最大,也最常被误解。中世纪对利息的全面禁令后来演变了——先是加尔文区分了掠夺性利息与温和利息,后来天主教与新教又各自接纳了商业金融——最终收窄为一个更有限的立场:只要不是掠夺性或剥削性的,利息通常是被允许的。但底下的伦理关切从未消失,而且它们直指现代衍生品。
箴言 13:11(ESV):“急速得来的财富必然消减,一点一滴积攒的必见加增。” ——以及箴言 28:20(ESV):“诚实人必多得福,急于发财的难免受罚。” ——这些经文并不谴责谋生、慢慢积累财富或持有生产性资产。它们谴责的是一种特定的姿态:想通过对自己无法掌控的结果建立过大的敞口,来快速致富。
提摩太前书 6:9-10(ESV):“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贪财是万恶之根。” ——“败坏和灭亡”这套措辞,与带杠杆的连环强平对应得令人不安地精准。这节经文并不反对交易。它反对的是高杠杆交易所体现的那种姿态。
历史神学层面的论证更为锋利。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第二集下部,第 78 题,第 1 节主张,“就借出的钱收取利息,其本身就是不义的,因为这是在出售并不存在之物。”按阿奎那的推理,钱是用于交换的消耗品;在本金之外就其使用另行收费,等于出售一件并不独立存在的东西。这个论证一旦用到现代衍生品上就更加尖锐:差价合约或现金结算的永续合约从不交割标的资产。整笔交易就是买进卖出一个价格差——正是阿奎那指认为结构性罪愆的那种“出售并不存在之物”。
当代天主教的立场,在《天主教教理》第 2413 条中表述得最为直接:它容许一般的博彩游戏,但警告“对赌博的热衷有沦为奴役之虞”。《教理》在第 2409 条中把这一关切明确延伸到金融市场,把“为牟取有损他人的利益而人为操纵物价的投机”列入不道德的行为之中。
当代天主教对衍生品最直接的表态出现在 2018 年,当时梵蒂冈信理部发布了*Oeconomicae et pecuniariae quaestiones*(《经济与金融问题》)。这份文件明确谴责信用违约互换是“拿第三方破产的风险来赌博……从伦理角度看不可接受”(第 26 段),并警告现代市场中的投机意图“有取代所有其他奠定人之自由的主要意图之虞”(第 17 段)。这是当代宗教界针对充斥现代加密交易所的那类高杠杆零和衍生品投机,所作出的最清晰的论证。
伊斯兰教的论证:riba、gharar 与 maysir
伊斯兰金融用三重关切来审视合约。每一重都能独立地网住现代衍生品。
《古兰经》2:275(Sahih International):“这是因为他们说:‘买卖恰像利息。’但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利息。” ——这节经文画出了一条清晰的界线:买卖被准许,利息不被准许。riba(对金钱预先约定的回报)是伊斯兰金融各项禁令的基石。永续合约把 riba 直接嵌进了它的资金费机制里——那是交易对手之间为把合成价格锚定到现货而持续支付的款项。带杠杆的差价合约则对借来的保证金收取隔夜融资费用——同一套结构,换了个名字。
《古兰经》5:90(Sahih International):“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向真主以外者献祭的石坛)与求签,只是恶魔行为中的秽行,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 ——这是关于 maysir 的主要经文。古典伊斯兰的判准,是看一桩交易是否零和、是否取决于偶然,以及是否没有任何生产性的经济活动。高杠杆的永续合约交易——一方的收益机械地来自另一方的强平,底下没有任何生产性产出——正符合这个模板。
《穆斯林圣训实录》1513:“真主的使者禁止了以抛掷石子来决定的买卖,以及那种含有某种不确定性的买卖。” ——这条圣训是 gharar 学说的文本源头。现金结算的期货与差价合约在设计上就是纯粹的价格差工具:资产从不交割,结果完全取决于未来的价格波动,合约本身除了投机之外没有任何实质。另一条圣训,《艾布·达伍德圣训集》3503,记载先知说“不要出售你并不拥有之物”——这是反对卖空与裸头寸期货的标准依据。
现代伊斯兰金融体系已经把这些原则落成了具体的机构标准。AAOIFI 沙里亚标准第 20 号(《有组织市场中的商品买卖》)明确裁定,传统期货合约不可订立、不可交易,理由是双方都无意交割,结算纯粹是一个价格差。穆夫提·穆罕默德·塔基·乌斯马尼(Mufti Muhammad Taqi Usmani)——当代在金融工具方面最具影响力的教法学者——在《Futures, Options, Swaps and Equity Instruments》中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少数学者允许把结构极为受限的商品期货或 wa'dan(成对的单方承诺)用作对冲工具,但没有任何主要教法机构批准过当前常见结构下的散户永续合约或现金结算差价合约。
犹太教的论证:ribbit、asmakhta 与“安顿世界”
犹太律法用另一套框架来看待同样的这些工具,这套框架建立在《托拉》《塔木德》以及数百年哈拉哈答问集之上。
利未记 25:36-37(JPS 1917):“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你借钱给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粮给他,也不可向他多要。” ——《托拉》对 ribbit 的基础性禁令,不止于金钱,还延伸到“粮食”与一般意义上的“多要”。《塔木德》的 Bava Metzia 60b–61b 把这一点发展成两层框架:ribbit ketzutza(明确约定的利息,为《圣经》所禁)与 avak ribbit——字面意思是“利息的尘埃”——涵盖那些形似利息、却严格说来不满足《圣经》定义、因而为拉比所禁的安排。
永续互换就是在这里出问题的。资金费机制在数学上就是一笔连续的利息支付,只是被重新包装成了看似点对点的费用。差价合约的融资腿、期货展期中的持有成本、保证金贷款的隔夜融资——至少都落在 avak ribbit 这一类里。
申命记 23:19-20(JPS):“你借给你弟兄的,不可取利:无论是钱财的利、粮食的利,还是任何可生利之物的利。” ——这里的宽度——“任何可生利之物”——正是古典注释者用来把禁令延伸到非货币替代物上的依据。现代衍生品及其合成结构,恰恰就是这节经文所预见的那类“任何之物”。
《塔木德》也直接谈到了投机。Sanhedrin 24b–25a 讨论了 mesachek b'kubia(掷骰者)与 mafrichei yonim(赛鸽者),他们被剥夺作证的资格。文中记载了两种理由。Rami bar Hama 认为这类活动属于 asmakhta——输家从未真正同意自己会输,因此赢家的所得近乎盗窃。Rav Sheshet 的反对更为锋利:这类活动是 eino osek b'yishuvo shel olam——“未从事安顿世界的工作”。也就是说:它什么真实之物都不产出。两种理由都能对应到现代衍生品上。交易者开一个 50 倍的永续合约,是指望赢、而不是指望赔付(asmakhta 的关切),而这项活动不产出任何商品、服务或资产(yishuvo shel olam 的关切)。
有必要把适用范围说清楚。《圣经》对 ribbit 的禁令适用于犹太人之间;申命记 23:20 明确允许向非犹太人收取利息。现代犹太商业生活使用一种叫 heter iska 的工具——一份把贷款重构为利润分享投资的合伙文书——来允许犹太交易对手之间实际存在的利息,它在以色列银行业与正统派商业金融中被例行使用。然而 asmakhta 与“安顿世界”这两项关切,与对手方是谁无关——而像拉比 J. David Bleich这样的现代正统派裁决者(他的多卷本《Contemporary Halakhic Problems》是当前最重要的相关论述)始终认为,纯投机性的衍生品在哈拉哈上是成问题的,无论是否用 heter iska 做了结构安排。
共同的线索:真实持有、真实风险、真实价值
剥掉词汇的外壳,三套框架指向的是同一幅图景。在三个传统看来,一桩可被允许的交易都具备三个特征:
第一,真实持有:你确实拥有(或能够接收交割)标的资产。你交易的不是一份引用它的合约;你交易的是那件东西本身。第二,真实风险:承担风险的是你的钱,不是借来的钱。下行被你实际的资本所限定,而不是被杠杆放大 50 倍。第三,真实价值:这笔交易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资产本身有用、有生产力,或凭自身价值可被转让——而不是因为两方想在谁都不拥有任何东西的前提下,对价格方向下注。
以当前卖给散户的形态而言,永续合约、期货与差价合约系统性地违背了其中至少两条——通常是三条全违。交易者不拥有标的。仓位用借来的资金加了杠杆。而合约除了价格投机之外没有任何实质。这就是为什么三种信仰从完全不同的出发点走来,最后对同一批现代工具给出了彼此重叠的告诫。
- 真实持有——你确实收到资产,并且能把它提走。
- 真实风险——只有你自己的资本承担风险;没有借来的倍数。
- 真实价值——资产除了价格赌注之外,还有经济实质。
这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
你不必有宗教信仰,也能从这种趋同里得到启发。这些传统识别出的那个模式——当你交易的是自己并不拥有的东西、用的是自己并没有的钱、装在一份什么都不产出的合约里时,你更可能被人利用、或者自己坑自己——结果证明是一条相当合理的经验准则。
具体来说:现货加密交易——用你自己的资金买一枚真实的币,收到这枚币,并且能把它提到自己的钱包——满足三个传统的核心要求。代币化的真实资产——比如 Kraken xStocks,或其他代表可赎回的现实世界股权的代币——把同一条原则延伸到股票上:你拥有的是一份真实、可赎回的权利。而带杠杆的永续合约、现金结算的期货与差价合约——资产从不被拥有、仓位是借来的、合约是一场赌注——则落在这种趋同之外。
对交易者来说,实际的结论很直白:如果你想要加密市场的敞口,又不想碰上三个亚伯拉罕传统共同提出的宗教与伦理关切,那就只做现货,只用自己的资本,只交易你能提走的真实资产。而这,并非巧合地,也是历史上爆仓风险最低的配置——杠杆正是那个把多数交易者的账户曲线拉向负值的变量。宗教上的论证与经验上的论证,指向同一个方向。
同样的逻辑也延伸到机器人上。跑在纯现货交易机器人上的自动化策略——网格、DCA、信号驱动——满足持有这一条,因为每一笔成交都在一家真实的交易所里产出一枚真实的币。依赖杠杆、资金费率套利或裸卖空的策略则不满足。策略的选择固然重要,但更上游的那个问题是:你交易的到底是哪一种工具。
关于这篇文章不是什么
这不是一份法特瓦,不是一份答问裁决,也不是一份梵蒂冈文件。我们不是伊斯兰金融学者、拉比权威或神学家。上面引用的经文、圣训与出处都是准确且可核实的——也请你去核实——但宗教律法在你具体处境中的适用,永远是你与你所信任的宗教权威之间的事。
TR8DE.AI 在主流交易所上提供纯现货交易。我们不上架永续合约、期货或差价合约。我们不提供杠杆。你在我们这里交易的资产是真实的,在真实的交易所上,并且可以提到你自己的钱包。这个定位是一个商业选择,恰好与上面梳理的原则一致——它并不是在宣称获得了正式的宗教认证,那需要我们并不声称拥有的委员会监督。如果正式认证对你的传统而言很重要,那么无论在哪里交易之前,都请先咨询你的学者。
如果这个视角对你有用,最实际的下一步是看看这个平台到底怎么运作:真实的钱包、真实的资产、真实的提币。全部可用策略在交易机器人页面,多交易所手动界面在 /terminal。我们刻意不提供的那些工具,正是三个传统所告诫的那些。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 永续合约是 halal 吗?
- 当代多数伊斯兰金融学者的结论是:以当前的结构而言,永续合约不是 halal。它同时触发了三项古典关切:riba(利息,经由资金费机制)、gharar(过度的不确定性,因为没有任何标的被交割),以及 maysir(近似赌博的投机)。AAOIFI 沙里亚标准第 20 号明确排除了传统期货合约。少数学者允许结构受限的对冲安排,但常见交易形态下的散户永续合约不在其列。
- 在伊斯兰教中,杠杆交易是 haram 吗?
- 带杠杆的交易被广泛认为是 haram,原因有二。第一,杠杆本身通常由一笔计息的保证金贷款提供资金,这触发了 riba 的禁令。第二,杠杆放大了头寸的投机性质,加重了对 maysir 的暴露。学界的标准立场是:用自己的资本做现货交易是被允许的;带杠杆或由保证金融资的头寸则不是。
- 在基督教中,日内交易是罪吗?
- 基督教并不一概禁止日内交易,但它告诫的是背后那种姿态。箴言 13:11 提醒“急速得来的财富必然消减”,提摩太前书 6:9-10 警告那些“想要发财”的人会面临属灵与物质上的败坏。《天主教教理》第 2413 条专门谴责了沦为“奴役”的赌博与投机。某种具体的日内交易做法是否越界,取决于意图、杠杆,以及交易者是在投资、还是仅仅在对价格方向下注。
- 按犹太律法,卖空是 kosher 吗?
- 卖空引出两项哈拉哈关切:它通常要借入证券并为借券付费(在某些结构下触发 ribbit 禁令),而且它常常纯粹用于投机,从而触发 Sanhedrin 24b 中 asmakhta 与“未安顿世界”的关切。现代正统派的答问——尤其是拉比 J. David Bleich 的《Contemporary Halakhic Problems》——通常认为卖空是成问题的,尽管某些特定结构在 heter iska 安排下可能被允许。
- riba 是什么,为什么被禁止?
- riba 是阿拉伯语中指利息或高利贷的术语——任何对贷款或欠款预先约定的回报。《古兰经》(2:275)断然地把正当的买卖与 riba 区分开来,准许前者,禁止后者。底下的关切是:riba 在没有生产性活动的情况下创造财富,并且利用了借款人的需要。现代衍生品通过资金费机制(在永续合约中)与隔夜融资费用(在保证金贷款与差价合约中)触发 riba。
- 现货交易是 halal 吗?
- 现货交易——用自己的资金买入资产、收到资产、并且能够把它提走——在主流学者意见下被广泛认为是 halal。它满足伊斯兰金融的三项要求:没有 riba(没有利息)、gharar 极小(资产是真实的并且被交割)、没有 maysir(这笔交易是资产的交换,不是对价格方向的下注)。在伊斯兰金融里,现货交易是参与市场的默认许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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